一.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5亿元的各类冶炼工程的施工
二.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5亿元的下列房屋的工程的施工:
  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;
  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;
 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
三.
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(包括网架、轻型钢结构工程)的制作与安装
四.
可承担各类炉窑工程的施工
五.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5亿元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  城市道路工程,单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,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
  公共广场工程
  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,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,3立方米秒及以下
  给水厂、污水泵站,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,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
  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(站);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
  ∕月燃气工程、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
  工程
 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
六.
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
.
生产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
八.
承担单项合同不超过5亿元的1000千牛·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,120吨及以
  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
九.
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、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
企业供求
版权所有: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(河北冶建四公司)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天山大街36号  邮编:050000
电话:0311-5962364  传真:0311-5969048
E-mail:hbmcc4th@sina.com